• 当前位置:首页  信息动态正文
  • 关于开展校级教学名师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通知

    发布时间:2010-10-19来源:湖北经济学院质量工程阅读次数:168 【字体:  

    各院系:

       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,深入实施“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”,全面提高教学质量,根据《湖北经济学院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鄂经院发[2009]171号),参照国家和湖北省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办法,经学校研究决定,从2010年起,启动校级教学名师的(以下简称教学名师)评选工作。现将本年度校级教学名师申报与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评选目的

    通过评选在校园内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、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,宣传表彰一批我校长期坚守教学一线,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,具有较高教学艺术和水平的优秀教育工作者,努力培育出一批湖北省教学名师和国家教学名师,在全校形成示范作用,并以此带动整个教学队伍的建设、深化本科教学改革,推进质量工程相关建设项目的深入开展。

    二、评选条件

    申报学校教学名师应具备以下条件:

    1.长期在教学岗位任教,教龄满10年。

    2.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,长期从事本、专科生课堂教学工作,教学方法先进,教学水平高,教学效果好,学生评价优秀。

    3.主讲课程为学校公共基础课或专业主干课程,且每学年不少于240课时。

    4.师德高尚,敬业爱岗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治学严谨,学术端正,近三年来无教学事故和相关违法违纪事故发生。

    5.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,承担校级以上的教学研究项目或公开发表过教学研究论文。

    6.年度科研考核合格。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任务。

     

    三、评选程序

    1.教师自荐。院系组织教师学习校级教学名师评选条件,由教师根据自身条件,自愿申报。

    2.院系初评。各院系在教师的申报基础上,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,并组织学科专家、同行教师对申报教师授课情况进行评价,确定本院系推荐人选。

    3.教务处组织专家复评。教务处根据院系申报情况,组织专家按照评选条件对院系推荐人选进行复评。

    4.教学委员会评审。教学委员会召开校级教学名师评审专题会议,评选出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。

    5.学校审定。院长办公会审定后,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。公示结束后,学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校级教学名师予以公布。

    四、评选时间安排

    1. 5月5日前,教师须认真填写《湖北经济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申报表》,并撰写教学工作总结材料(3000字以上)。

    2. 5月10日前,各院系组织本院系评选和课堂教学评价,确定推荐人选,填写《湖北经济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》,并将《汇总表》和《申报表》(一式3份及电子文本)报送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办公室。逾期视作放弃,不再受理。

    3.5月14日前,教务处组织专家复评。

    4.5月21日前,教学委员会评审。

    5.5月28日前,院长办公会审定的校级教学名师人选,并进行公示。

    五、申报材料要求

    1.《湖北经济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申报表》(见附件1)一式3份,并附电子版。

    2.教学工作总结材料一式3份。该材料是本人对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与手段、教学效果、教学组织与管理等全面总结,不少于3000字。

    3.《湖北经济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》一份,需要院系负责人签字,并盖公章。

    4.附件材料要求复印装订成册,首页附目录。复印件由院系审核、盖章。内容包括:专业技术职务证书、学历学位证书、各类获奖证书、荣誉证书、年度考核情况记载、近3年课程安排表(原件)、近3年教学情况考核原始材料、教科研成果等。

    六、其他

    1.各院系推荐申报的教学名师候选人按名额分配表(见附件3)进行申报,超额申报无效。

    2. 各院系应统筹考虑教学名师的建设与评选工作,努力将教学名师建设与教学团队、精品课程、特色(品牌)专业等质量工程的其他建设项目统一起来。

    3.教学名师的建设情况与教学团队、特色专业、精品课程等其他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密切相关,学校在质量工程相关项目评选与推荐过程中,将综合考虑相关项目的建设情况;学校推荐的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候选人,将从已有的校级教学名师中产生。

    4.各院系务必对教学名师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,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、学术腐败等现象,即刻取消参评资格;已入选教学名师的,取消教学名师称号,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关单位和个人处罚。

    开展校级教学名师的评选,是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,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,是促进教学经验交流,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,促进学校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,请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,坚持标准,精心组织,宁缺毋滥。

    特此通知。

    附件: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湖北经济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申报表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湖北经济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名额分配表

     【打印本页】  【关闭窗口】